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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足1一世足球网关于开展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9-18 | 点击:



 为做好红足1一世足球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武汉工程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武工大研发〔202111号)和《红足1一世足球网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武工大材料院发[202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推免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推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审核组、推免遴选组等,加强对推免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江学良 

副组长:张琼、张占辉、熊礼威、赵洪阳;

  员:游峰、王树林、王戈明、刘凡、彭祥;

(二)推免工作督查组:

组长:王涛 

成员:孙义民、张芳、陈喆、吴艳光、高建宏、熊兆胜男;

二、推荐原则与范围

推荐原则:学院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择优选拔;鼓励学科交叉,校内、校际交流。

推荐范围:推免的选拔对象是红足1一世足球网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三、推荐类别与条件

推免生计划分A类计划、B类计划、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其中:B类计划(即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应届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不得超过学院推免生总名额的50%。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单独下拨名额给校团委,由校团委统一组织推荐。

(一) A类计划及推荐条件。学院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遴选推免生: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品行表现优良,积极向上,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收研究生规定的体检标准。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其中:

1)第1至6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优异;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二)B类计划及推荐条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满足第六条前三项要求,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第1至6学期所修课程(按标准学制正常学习应修课程计算)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全部必修课须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科研竞赛获奖。作为主力队员(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以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其他竞赛获得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

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获得国家一等奖及以上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五者,或获得国家二等奖且姓名顺位排在前三者,或获得国家三等奖且姓名排在第一者,可直接获推荐资格。

2.发表科研论文。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EI、CSSCI、SSCI或中文核心收录(截至交表日期论文需见刊或者online)。

3.出版专著。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

4.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一项及以上者。

特殊学术专长推荐生,须经本校3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有关证明材料应在学院内公示。

(三)有意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计划的学生,须满足第六条前三项,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适应环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2.有志愿服务经历(完成“志愿中国”平台注册,且信用时数达50小时及以上),在大学期间积极参加志愿者工作和“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第1至6学期全部必修课合格(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且成绩良好,平均学分成绩点(GPA)排名专业前50%。非英语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

4.具有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能顺利毕业并获得学位。

学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1)担任过校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校团委备案认可的学生组织负责人;(2)在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志愿服务、学术科技、社会实践等活动和竞赛中获奖或受到表彰。

(四)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及推荐条件。本科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其退役后回校就读,并按时毕业者,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对满足学校应征入伍立功退役复学计划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原则上应优先给予推免生资格推荐。

四、推免名额分配与材料提交要求

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2024届推免生计划分配,我院指标为23人。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9月18日下午14:00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武汉工程大学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申请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并提交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某一专业推免名额剩余,则剩余名额作为竞争性名额在学院各专业之间根据学生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分配。

红足1一世足球网2024届推免名额分配

专业

名额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9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5

材料物理

4

材料化学

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1

合计

23

备注:名额包含各专业A类、B类计划,不定向指定各类别名额;报名表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下午14:00点前(逾期不受理),地点:材料学院A315办公室。电子档材料请发至丁老师,邮箱:281902025@qq.com

五、 推免生遴选工作程序

1、学院对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习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奖励得分(最高20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最高10分)。学习成绩为前三年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按《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奖励办法》(见附件1)确定,学院综合考核得分依据学院制定的综合考核办法评定(见附表1)。学习成绩(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某门必修课程考试成绩×该门课程的学分)/∑(必修课程学分)。

 2、根据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和奖励得分进行专业综合排序,按照当年学院分配给各专业名额数1:2的比例进入学院综合考核。

 3学院按学校下达名额的1:1.2提出候选人初选名单按照申请人的总成绩(总成绩=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奖励得分+学院综合考核得分)进行排序;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本科毕业生单独排序,初选名单及相关支撑材料公示3天无异议后,连同推免生申请表、推免生登记表报送教务处。

 4、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推荐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招募选拔标准、条件、程序、要求,志愿者派遣、管理等,要严格执行共青团中央相关规定。

 5、学院上报初选名单,教务处汇总各学院及校团委推免生初选名单,并会同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科学技术发展院、武装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后的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通过审定的推免生正式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调查核实并公布处理结果。

 6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推免生正式名单,教务处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六、 管理和监督

(一)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待录取学生最后1学年的培养、管理和指导工作,使他们能够继续努力学习,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圆满地完成本科学习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二) 在待录取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1.受到纪律处分;

2.必修课程出现补考记录;

3.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

4.其他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情况。

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监督联系方式:

学院纪检监督:材料楼A322室;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7194845;联系邮箱:15033974@QQ.com。

 

                                     红足1一世足球网

                                      2023年9月16日


附件1

武汉工程大学推荐选拔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值

奖励办法

1.科研竞赛类。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参见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奖励标准。

竞赛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分)

姓名顺位第1

姓名顺位第2、3

姓名顺位第4、5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不含附属赛事)

国家级“二等奖”

-

-

20

国家级“三等奖”

-

16

12

省级“一等奖”

10

8

6

省级“二等奖”

8

6.4

4.8

省级“三等奖”

6

4.8

3.6

省级“四等奖”

4

3.2

2.4

其他竞赛项目

(含当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以及高水平专业类赛事:全国/中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等离子体科技创新竞赛,以上专业赛事获奖均比目录内其他竞赛项目降低两个等级,即在专业类赛事中获得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按照国家级“三等奖”、国家级“四等奖”、省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标准赋分

国家级“一等奖”

10

8

6

国家级“二等奖”

8

6.4

4.8

国家级“三等奖”

6

4.8

3.6

国家级“四等奖”

4

3.2

2.4

省级“一等奖”

3

2.4

1.8

省级“二等奖”

2

1.6

1.2

省级“三等奖”

1

0.8

0.6

说明:“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指该竞赛项目的最高奖、次高奖、第三高奖、第四高奖。

2.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奖励2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者,奖励1分;获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者,奖励0.5分(同时获本条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3.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2分、1分;文科类各专业获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3分、2分。

4.获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2分。

5.获国家五四青年奖章者、全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奖励6分。

6.获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国家级荣誉称号者,奖励3分。

7.获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等省级荣誉称号者,奖励2分。

8.在国家级重大体育类、文艺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在省级重大体育类、文艺类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纳入奖励的竞赛项目以体育部、校团委认定为准。

9.在学术期刊以武汉工程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下同)公开发表本学科专业相关学术论文被SCI、CSSCI、SSCI、 EI、中文核心收录,其中SCI一区奖励5分,二区奖励4分,三区奖励3分,四区奖励1分,CSSCI奖励3分,SSCI、EI和中文核心奖励1分;主编并公开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者,奖励3分。

10.以第一单位、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者奖励6分。

11.以小组或集体名义参加的竞赛,只对排序前五位的获奖者给予奖励加分,其中:姓名顺位排在第一的按以上标准执行,排在二、三位的按照以上标准的五分之四执行,排在第四、五位的按照以上标准的五分之三执行。

12.以上奖励分合计最多不能超过20分。若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中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若一个人同时获有多项荣誉,只计算单项荣誉的最高分,分值不累加。

13.以上所有奖项均以教育主管部门发文或证书为准。对于以上条款未提及的奖项由学院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后确定。